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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发布日期:2024-04-29

各县(市)委党校、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讲师团: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党校职〔2024〕1号)和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202420号)文件精神,现2024年度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研人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相关政策要求

(一)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相统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在空缺岗位数内择优推荐拟聘人选,防止超岗位评聘或有岗不聘,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申报单位需提交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严格按评聘程序开展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及时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经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完成整项工作。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称评审的规定,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以一定方式进行评前、评后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中评委办公室在评审会议召开前,应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等情况在公共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再将评审结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或进行处理。

(三)评审要体现党校主业主课和教学、科研、政工作的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是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科研成果与数量是体现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教师任现职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教学工作量、在主体班次上能否承担专题课程、教学质量测评效果等教学业绩考核,作为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教学获奖、精品课程等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一视同仁。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跟进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将咨政研究成果作为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评审条件要求。市县党校教研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浙江省市县党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条件(试行)》浙党校发〔2018〕34号文件和《台州市党校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条件(试行)》(台党校〔2018〕45号)文件规定执行设有正高级岗位的县级党校教师且业务条件达到文件中晋升正高级讲师要求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讲师(需提供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材料)。

(五)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继续教育学时档案统一通过“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打印。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员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有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经历。

(六)岗前培训要求。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毕业的县级以上党校教研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晋升高级讲师的目前尚不作要求)。

(七)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等厅局级以下项目、课题必须结题后,才能作为申报成果填表上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题的需要提交立项文件、申报书、排名证明、运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获得博士学位且已聘任中级职务两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在职博士)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不得填入申报材料。

(九)申报者的教学科研业绩计算至申报当年6月30日止,送审的代表作须在送审截止日前已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关于转岗评审。因工作需要,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转岗满一年后应申请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后满一年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关于破格推荐评审。学历、任职年限未达到评审要求,但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可以提前一年破格申报,但不允许学历和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

(十上一年申报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如无新的研究成果,本年度不得申报。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申报未获通过的人员,须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本年度不得申报。

(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各级评审委员会要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申报平台”上进行职称申报与评审。用人单位要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工作一网通办。

(十严格申报评审纪律。报者本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评审资料,完成《全省党校系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初审表》,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职称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相关单位未履行审核职责的,视情处理直至取消其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确认申报对象在职在岗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对象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由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其他有关评审要求和政策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应及时进行网上申报送审材料,且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将在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在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对不符合规定或逾期报送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一)519日前,申报正高人员须提交3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人员须提交2篇(部)代表作报送专家鉴定(著作限1部)

1.《专家鉴定意见》(复印成A3纸)、《评审论文(著作)送审清单》各3份。

2.代表作复印件3份,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复印齐全。代表作为著作的,需送原件3份(不再返还)。

3.能反映申报者业绩的材料(可自行设计表格或依照《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中一、二项内容填写)3份。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版材料。

送专家鉴定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送审前已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用稿通知的论文和著作清样一律不予送审。送专家鉴定的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著作必须是独著并且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内刊、各类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非正式出版物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成果,也不得填写在相关表格中。

(二)8月16日前,接收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各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

1.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1份,各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从职称系统导出,一式3份A4纸正反面,需将《专家鉴定意见》夹进第12、13页中间(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意见前)装订。

4.《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A3纸正反面)和《专家鉴定意见》按序装订一并上报,一式35份。申报条件涉及论文、咨政成果等互相折抵的,请在两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折抵情况。

5.《全省党校系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初审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6.现任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课题立项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破格申报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上报破格业绩材料,注明破格申报的主要理由和依据,并报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

上述材料中,现任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聘书复印件装订一册;各类获奖证书、课题立项材料、代表作复印件装订一册。具体制作要求详见附件2

8.本年度职称评审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评审。个人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9,高级职称评审送审按省委党校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统一委托具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资质的机构查重检测,未达到要求的,不得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其他事项

评审费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执行通过初审人员收到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短信提示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缴纳评审费用,未按规定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专家坚定费待论文返回后,根据省高评委办公室要求进行支付。

有关附件可从台州市委党校(http://www.tzswdx.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中下载,请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打印。

 

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制作一览表

3.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

4全省党校系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初审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7.专家鉴定意见

     8.评审论文(著作)送审清单

     9.网上申报系统说明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26


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制作一览表.docx

附件3-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docx

附件4-全省党校系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初审表.docx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x

附件6-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x

附件7-专家鉴定意见表.docx

附件8-党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著作)送审清单.docx

附件9-网上申报说明.doc